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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7日,欧盟OJ官方公报正式发布修订指令(EU)2022/2380,以补充修订后的RED指令指令2014/53/EU,主要针对通用充电接口的具体实施要求。
修订后的指令涉及13类产品,其中12类将从2024年12月28日起执行,仅对笔记本电脑的要求将从2026年12月28日起执行。
充电接口要求
1、以上13类设备必须配备EN IEC 62680-1-3:2021标准规定的USB Type-C充电接口,并可使用符合EN IEC 62680-1-3:2021的充电线充电;
2、上述设备的有线充电电压超过5V,电流超过3A或功率超过15W,应配备EN IEC62680-1-2:2021第1-2部分标准中规定的USB PD协议,并确保任何附加充电协议都可以提供USB功率传输的所有功能,无论使用何种充电设备;
数据要求
说明信息需要反映在手册、包装或设备中
说明书应包含上述设备的充电容量以及与兼容充电设备相关的说明书;除手册中的要求外,当制造商向消费者和其他最终用户提供此类设备时,这些信息应显示在标签上;标签应印制在说明书和包装上,或粘贴在包装上作为标签;如果没有包装,标签应贴在无线电设备上。
如果从远处出售,标签应以清晰可见的方式展示,并靠近价格指示。如果无线电设备的大小或性质不允许,标签可以作为设备附带的单独文件打印。
需对有线充电设备功率按如下说明:
“The power delivered by the charger must be between min [xx] Watts required by the radio equipment, and max [yy] Watts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maximum charging speed”.
需对设备的充电能力按如下说明:
如果设备的有线充电电压大于5V,电流⼤于3A 或充电功率⾼于15W 还需要附件说明设备所持的充电协议,例如:”USB PD fast charging”和显示其他协议来表明所⽀持的其他充电协议。
设备是否包含充电设备的图示:
a≥7mm,需等比例放大或缩小,其他外观上可有所变化(例如颜色、实心或空心、线条粗细)
标签:
1)XX 应替换成设备所需的最大功率,“YY”应应替换成设备实现最大充电速度所需的最大功率对应的数字,它决定了充电设备实现该最大充电速度至少需要提供的功率;
2)如果无线电设备支持该充电通信协议,则应显示缩写“USB PD”;
3)a≥7mm,需等比例放大或缩小,其他外观上可有所变化(例如颜色、实心或空心、线条粗细)。
标准介绍:
联系人: 李爽 先生
Tel: 86-158 1855 4403
传真: 86-0755-36882626